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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实施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6 15:53:41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实施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4〕40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06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我厅研究制订了《山东省教育厅实施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11月底之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时报送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数据库(数据库应包含附件4中的信息)。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13日 
 

山东省教育厅
实施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民工就业创业需求,依托职业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县(乡)社区教育中心,以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和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为主体,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使绝大多数受训人员能够达到上岗要求,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创业率达到85%以上,培训后取得中高级证书人员达到30%以上,取得初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人员达到60%以上。基本消除农民工无技能从业现象。2015至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培训不少于270万人次(培训计划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培训主体。各职业院校、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院校(含各级广播电视学校)、城乡社区教育中心是教育系统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主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师资、信息、实习实训设备等方面的优越性,积极设置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并主动与当地发改、财政、人社、科技、住建、农业、商务、残联等部门联系,参与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各市要整合现有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农技推广中心等机构,通过资源整合转型升级,成立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工,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
   (二)改善培训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基础能力建设,2014年底前,全省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基地要达到《山东省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基本标准》(附件2),实现“五有”:即有固定场地、有培训计划、有培训资料、有互联网接口、有专职管理员。培训场地要适合集中培训学习需要;培训计划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涵盖生产过程各个环节的核心能力;培训资料需满足培训需求,数字化培训资源需占50%以上;培训基地互联网接口要畅通,可以随时接收、下载相关学习资料;培训教师要有相应生产领域专业背景。
(三)创新培训方式。要结合农民工生活、工作等方面的特点,不断创新培训方式。要坚持专项培训与提高培训相结合,专项培训主要面向就业技能零基础的农民工,使其尽快掌握某一生产领域的基本技能,做到持证上岗;提高培训主要面向有技能提升需求的农民工,帮助其提升生产本领和职业涵养。要坚持师徒模式培训与班级模式培训相结合,鼓励掌握某一生产领域核心技术的优秀个体从业者,招收具有培训潜质的农民工,开展师徒制培训;对普遍实用技术,鼓励采取班级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以提高培训效率。
(四)提高培训质量。要从培训机构资格准入、培训过程管理、培训内容选取、培训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强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监管,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基本标准》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程序和标准,公开遴选确定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性就业培训任务。要建立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数据库,对农民工就业培训需求、培训质量、就业情况等进行全方位记录,实名制管理,实现对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全过程检测和调度。要将“质量强国、效益兴邦”理念贯彻落实到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大力开展质量教育,普及质量知识,提升农民工质量意识。要实行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绩效报告制度,各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基地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年度质量报告,确保政府培训资金取得预期效益,真正做到“培训一人,致富一家”。
三、组织领导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制定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认真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规划,系统设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考核监督。要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督促各地、各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机构切实重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各职业院校要将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作为增加继续教育参与人次、提升职业院校培训人数占在校生比重的途径之一,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各地要认真开展农民工政策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民工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对各项政策法规的知晓度。要统筹各级各类培训资源,优先满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需求。要大力宣传农民工干事创业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
2015-2017年分市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人
培训人数
培训人数
培训人数
济南
18
潍坊
25.5
临沂
30
青岛
22.5
济宁
24
德州
16.5
淄博
13.5
泰安
16.5
聊城
16.5
枣庄
10.5
威海
7.5
滨州
10.5
东营
6
日照
7.8
菏泽
25.5
烟台
19.5
莱芜
4.5
 
 
 

附件2
山东省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基本标准
 
 
培训场地及设施
1.有独立教室和场所
2.有符合培训要求的教室3-4个,其中数字化多媒体教室1个以上;培训教室要能容纳130人以上学习;图书阅览室及其他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3.数字化多媒体教室配备教学计算机20台(套)以上,且接入互联网;每台计算机同时配套教学视频回采和学业成绩报告系统,可实时反馈教学进度与考试成绩
培训计划安排
4.有培训计划。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课程、考核方式等安排
 
 
 
 
学习资源
5.配有内存不少于1000G的适用视频课程,2000个学时以上
6.配有通过互联网实时更新的电子版专业报刊和杂志50种以上;可通过互联网查阅山东省数字图书馆各类电子版图书10000册以上;阅览室纸质图书3000以上
7.建有支持全民终身学习的专业网站和网络载体;有适合社区居民学习需求、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学习资源,有比较高的点击率,有三级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更新
培训管理
8.配有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附件3
 
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登记表
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文化程度
参训专业
参训时间
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等级
备注